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通知
各有关学院:
《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(研究生院〔2016〕18号)文件已经发布实行,按文件精神,申请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其学术及科研等水平须达到文件要求,现就201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认定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导师申请
凡拟在2017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均需进行招生资格认定,拟招生导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》。
二、学院审核
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《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及条件组织审核,确定具有上岗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,并填写《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》,将《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和《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》报送研究生院。
三、研究生院公示
研究生院汇总全部导师申请并进行公示,公示通过的,予以确认导师招生资格,可正式招收研究生。
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事关导师的切身利益,事关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请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首次认定工作,对照文件严格审核导师招生条件,积极稳妥、严谨认真地做好本次导师资格认定及善后工作,于3月14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。
附件:1.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
2.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
3. 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
此通知
研究生院
2017-03-01附件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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